为了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热闹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13年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的通知》(渝供发〔2012〕13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实行“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则,现将2013年春节期间江津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临时专营零售网点布设及专营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专营零售点布点设置的原则及条件
(一)原则及数量
坚持“从严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便民、合理”的原则。临时专营销售点设置数量为30个。
(二)门面选定的条件及要求
1.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与专营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为50米以上;
2.除交通干道、人口稠密区域以外的范围可以布设;
3.离学校、医院、幼儿园和科研场所50米以外的范围可以布设;
4.离加油(气)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100米以外的范围可以布设;
5.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必须是砖混结构且不低于20㎡的房屋门面,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每箱重不超过35公斤,堆垛与内墙距离不少于0.20米,高不超过2.5米;
6.实行“专店、专柜、专人”销售;零售点内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电器应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室必须切断电源;
7.经营场所和储存室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置2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和水桶2个;《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横幅1条,规格:长3.0米、宽0.75米,红底黄字。
8.配备消防安全员1人。
二、专营零售点人员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专营零售点人员年龄在18至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5万元烟花爆竹专营安全保证金(本人银行存单)。
4.公务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及经营。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4日至15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时间两天。
(三)报名地点
江津区供销社四楼会议室
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老米市街129号
(四)联系电话:47521505、47556515
(五)报名事项须知
1.报名者凭当日存入银行的存款单5万元原始凭单在区供销社报名。
2.报名时发给报名者的抽签顺序号必须妥善保存,以便抽签使用,转让无效,遗失不补。
3.中签者将烟花爆竹专营安全保证金转为安全风险金。
4.未中签者在区供销社办理退还存单手续。
三、抽签办法
(一)抽签时间及抽签地址
1.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点
2.地址:鼎山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
(二)抽签原则
号签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供销社实施,本次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的号签,统一用信封封闭,用A4纸打印,内容为两种:一是注明有“专营点地址或区域”的为中标签,二是注明有“谢谢合作”的为未中标签。
(三)抽签程序及要求
1.工作人员将纸箱当众打开验证,确认无误后由大会工作人员将30个专营点号签和无专营点号签整体放入纸箱内,搅拌均匀后开始抽签。
2.报名者持顺序号到鼎山街道办事处大门口进入会场,对号入座,按照主持人的安排凭顺序号依次到会议主席台前抽签。
3.一人只能抽一次,不能重复抽取。未按规定要求或无故不抽签的作自动放弃。中签者当场公布,并立即将号签交工作人员登记。
4.中签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租赁获得门面的,作自动放弃,不重新布设网点。
特此通告
附件:《2013年春节江津城区烟花爆竹临时专营销售点布设方案表》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