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广大购房人要求,本公司决定继续组织资金退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房对象:同心坊购房户。
二、办理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清平巷原地产招待所2楼201室。
三、退款方式:分三次退款。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退购房本金的50%;2014年4月15日前退购房本金50%及大修基金、水电安装费;2015年4月15日前退还资金利息(从实际交款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日所产生的利息)。
2013年6月20日后不再退房。未退房者自行承担后果。
四、需带证件和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及交费收据原件、钥匙等物品资料。
五、付款方式:转帐支付(银行代办或本人自带建行银行卡)。
六、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假日不休。
七、联系方式:重庆渝松建设有限公司 黄刚伦
电话:13752884446 传真:47537036
特此公告
重庆渝松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