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委办〔2013〕59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传递“中国梦·我的梦”正能量,进一步提振全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加快“双百”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江津区2013年“滨江之夏”周末文化广场活动。
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江津区2013年“滨江之夏”周末文化广场活动实施方案
为打造和提升江津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拟定于2013年9月开展江津区2013年“滨江之夏”周末文化广场活动。
一、活动名称
江津区2013年“滨江之夏”周末文化广场活动
二、活动地点
元帅广场
三、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2日——17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重庆市江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政法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馆
江津聚维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音乐舞蹈家协会
为确保该项活动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辛 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段 祥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尚毅 区政府副区长
罗 明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钟海国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
付晓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劲松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广新局局长
罗玉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方忠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庞国翔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胡建华 区教委副主任
黎志刚 区经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克进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王 伟 区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
朱晓萍 区卫生局副局长
曹 越 区安监局副局长
董平明 消防支队支队长
邹 军 区文联副主席
周 焰 江津供电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新闻社、区广播电视台、区网络传媒中心、区教委、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消防支队、区文联、江津供电局、区文化馆。
五、活动构成
(一)文艺演出
1.政法系统专场文艺演出
(1)演出时间:9月12日(星期四)晚上7:30
(2)组演单位:区委政法委
(3)演出形式:综合文艺演出
(4)联 系 人:夏世庆(13883629555)
2.经济与信息化专场文艺演出
(1)演出时间:9月13日(星期五)晚上7:30
(2)组演单位:区经信委
(3)演出形式:综合文艺演出
(4)联 系 人:杨正奎(13509413321)
3.“帅乡好声音”首届声乐比赛获奖选手专场演唱会
(1)演出时间:9月14日(星期六)早上8:00
(2)组演单位:区音乐舞蹈家协会
(3)演出形式:歌曲演唱(独唱、组合唱等)
(4)联 系 人:岳凤华(13370765825)
4.“美丽乡村·和谐江津”乡村文艺汇演专场晚会
(1)演出时间:9月14日(星期六)晚上7:30
(2)组演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文化馆
(3)演出形式:综合文艺演出
(4)联 系 人:岳凤华(13370765825)
5.“中国梦·我的梦”诗歌朗诵专场比赛
(1)演出时间:9月15日(星期天)早上8:00
(2)组演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教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
(3)演出形式:诗歌朗诵
(4)联 系 人:李 丹(18520852552)
6.“白沙风云”抗战文化专场文艺演出
(1)演出时间:9月16日(星期一)晚上7:30
(2)组演单位:白沙镇
(3)演出形式:综合文艺演出
(4)联 系 人:陈 毅(13608351812)
7.“青春学子·活力校园”在津高校专场文艺演出
(1)演出时间:9月17日(星期二)晚上7:30
(2)组演单位:区教委
(3)演出形式:综合文艺演出
(4)联 系 人:李丹丹(18983383576)
(二)电影晚会
9月7日、8日、21日、22日晚在时代广场举办广场电影晚会,由区聚维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放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电影。
六、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
1.对活动全程统筹与协调。2.活动筹备、开展等环节的督促与检查。3.演出各场次节目、串词等审定。4.各场次领导、嘉宾邀请和接待。
(二)区委政法委
1.负责政法系统专场文艺晚会演出,及时完成节目编排和串词撰写并报审。2.本场演出现场演员组织及管理、节目监督统筹、观众方阵设置等工作。
(三)区文广新局
1.负责活动项目资金的预算、统筹。2.指导完成文艺演出所需舞台的设计、搭建。3.协调各场次节目的组织、排练、演出及艺术指导工作。
(四)区新闻社
负责在《江津日报》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区广播电视台
负责在江津广播电视台的宣传报道及全程录制工作。
(六)区网络传媒中心
负责在江津网的宣传报道及全程录制工作。
(七)区教委
1.负责“青春学子·活力校园”在津高校专场文艺晚会演出,及时完成节目编排和串词撰写并报审。2.本场演出现场演员组织及管理、节目监督统筹、观众方阵设置等工作。
(八)区经信委
1.负责“经济与信息化”文艺晚会演出,及时完成节目编排和串词撰写并报审。2.本场演出现场演员组织及管理、节目监督统筹、观众方阵设置等工作。
(九)区公安局
1.负责演出现场及周边区域安保工作。2.演出当天周边区域车位停放、路线划定、交通安全等工作。3.负责演员进出通道的设置和现场秩序的维护。4.负责各场演出活动全程交通畅通、秩序维护。
(十)区市政园林局
负责演出现场周边环境、市容市貌净化美化工作以及摊贩的规范管理。
(十一)区卫生局
落实1辆急救车和2名医护人员在活动现场做好医疗卫生保障。
(十二)区安监局
负责舞台区域及演出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十三)消防支队
1.负责舞台消防安全检查。2.活动现场消防安全防范。
(十四)江津供电局
1.保证活动现场所需音响、灯光等设备电力供应及电路安全。2.负责晚会的电力保障,电缆搭建和应急发电车的准备。
(十五)区文化馆
1.完成文艺演出所需舞台的设计、搭建、灯光、音响摆放,接受安全验收。2.其他涉及舞台舞美的相关工作。3.协助各场次节目的组织、排练、演出及艺术指导工作。4.负责“美丽乡村·和谐江津”乡村文艺汇演专场晚会的具体组演工作,及时完成节目审定和串词撰写并报审。5.负责演出现场演员组织及管理、节目监督统筹、观众方阵设置等工作。
(十六)区聚维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电影晚会的播出放映。
七、推进步骤
(一)7月10日前,区委宣传部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活动筹备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要求。各成员单位完成文艺演出各场次及电影晚会工作方案,报送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和区文广新局文化科,联系人:童保昌、李丹;联系电话:47537945;47556332。
(二)完成文艺演出各场次节目编排、串词初审等相关工作,其中,每场演出节目单、串词交区文广新局文化科,统一送请区领导审定;8月15日至9月10日,邀请有关领导分别对文艺演出各场次节目进行审定。
(三)9月上旬,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第二次活动筹备会议,进一步协调活动相关事务并解决存在问题。
(四)9月11日前,完成舞台、音响搭建以及调试、安检、走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