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现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1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渝价〔2013〕175号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