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支付同心坊购房本金的通知
同心坊各购房户:
为更好的维护购房户合法权益,我公司经多方筹资,拟于本年度内提前支付应于2014年4月15日前兑现的购房本金50%和2015年4月15日前兑现的房款利息等。具体退款时序以我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退款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及退款凭据到江津区几江街道清平巷地产招待所2楼201室办理,联系电话:13752884446、47537036,联系人:黄刚伦。
重庆渝松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总编辑:涂普健 副总编辑:贺宝胜 编辑:
李皓
2013-08-1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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