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四类”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2017-08-22 17:45 来源:江津网
2017-08-22
公示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106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江津府发〔2012〕40号)、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江津委发〔2014〕11号),现将2017年“四类”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下达你们(具体指标和安置单位详见附件),请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安置工作,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安置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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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涂普健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编辑部主任:李皓、杨洪 编辑:
李皓
2017-08-22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