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富硒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等评选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我区农业品牌计划,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扩大富硒品牌影响,根据《关于印发江津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7〕72号)文件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江津区十大农产品创意包装”评选活动,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评选活动方案》《江津区十大农产品创意包装评选实施方案》执行,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
附件:1.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评选实施方案
2.江津区十大农产品创意包装评选实施方案
重庆市江津区富硒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
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评选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12月1日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富硒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江津区农委 江津区商务局 江津食药监分局 江津质监局
三、评选对象及范围
评选对象为江津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预包装食品。类别包括:粮油、蔬菜、水果、花椒、茶叶、水产、畜禽等7大类。
四、参评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二)产品有注册商标;
(三)在江津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采用江津区本地农产品作为主要生产原料的加工基地;
(四)加工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五)预包装食品要有明确标识,有一定的产销规模,信誉度高、知名度居区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六)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中的任一认证。
(七)产品需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硒检测报告并达到富硒农产品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705-2016)。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两年内,产品在区(含)以上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2.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
各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或主管单位申报,由各镇街或主管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江津区十大名优富硒农产品申报表》(见附件);
2.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的有效硒含量报告;
6.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
7.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加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等)。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申报表和图片电子文档)和产品两份(每份不少于1千克),于11月3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叶季红,电话:47541153,15826148181,邮箱:472194715@qq.com)。
第二阶段:初审
组委会对各镇街或主管单位推荐报送的产品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由组委会通知新型经营主体将申报产品送样,对硒含量进行检测,含量达标的进入候选名单。
第三阶段:网评
承办单位将参评包装相关资料上传各大宣传平台,进行社会网络公开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选项。
第四阶段:复审
组委会根据市民投票结果,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市民投票占50%,专家评审占50%),产生“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的初步名单。
第五阶段:公示及表彰
初步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表彰。
江津区十大富硒农产品申报表
附件2:
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12月1日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富硒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江津区农委 江津区商务局 江津食药监分局 江津质监局
三、参评对象及范围
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养殖大户,所用于初级农产品销售的各种包装物。
四、参评条件
参评包装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一)规范:申报包装应内容齐全、标识规范,应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环保:符合节能、低碳、绿色、可再生等适应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醒目:产品包装的材质、造型、色彩、图案整体形成醒目效果,具备较强的识别性,有自己的商标,并完成注册;
(四)内涵:产品包装的材质、造型、色彩、图案整体能准确传达产品特征与品牌个性,并能体现本土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具有人文内涵;
(五)美观:产品包装的材质、造型、色彩、图案整体能引发消费者的喜爱,以推动购买行为产生;
(六)便利:包装实用、便利,具有携带、储存的方便性。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两年内,产品在区(含)以上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2.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
由各镇街通知辖区主体参评,各参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包装物及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至区农委。
申报材料:
1.《江津区十大农产品创意包装参评报名表》;
2.申报参加评选的包装物实物;
3.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5.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加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等)。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包装物实物于11月3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叶季红,电话:47541153,15826148181,邮箱:472194715@qq.com)。
第二阶段:初评
组委会对申报单位的包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网评阶段。
第三阶段:网评
承办单位将参评包装相关资料上传各大宣传平台,进行社会网络公开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选项。
第四阶段:复评
对通过初审的包装,结合网评情况,经过专家现场复评,评出拟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公示及表彰
初步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表彰。
重庆市江津区富硒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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