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永兴镇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江津区永兴镇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大队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
市政园林管理执法综合管理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范围
居住在江津区境内且户籍在江津区的公民。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
(二)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条件,但应具备中专或高中文化。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五)能操作电脑,熟悉基本的文字办公软件。
(六)能常住永兴场,适应节假日加班和不定时工作制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2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党群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联系人:杨 艳 ,联系电话:47361191 15922770263
肖方霞,联系电话:47361201 13594065744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江津区永兴镇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照。
(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党群办和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试和面试基础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现场测试和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和面试。
1.现场测试
测试电脑基本操作,主要考察办公室软件Word、Excel的熟练程度。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3.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缺额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4.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综合考量,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5.体检
拟招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另行通知)。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由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决定是否递补。
6.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手续,劳务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600元/月(经考核达到管理标准按月或结合区城镇管理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按照政策有关规定,参加社保。
3.政府食堂一日三餐。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永兴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未尽事宜由永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7361191
举报电话:(023)47361155
附件:江津区永兴镇市政园林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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