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网络传媒中心关于智慧江津建设项目兼容机询价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
为满足办公需求,重庆市江津区网络传媒中心经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批准,拟采购办公电脑一批用于智慧江津建设项目。本项目由江津区网络传媒中心为业主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项目经费。现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询价采购。
一、询价采购项目内容
江津区网络传媒中心智慧江津建设项目兼容机采购(详见附件)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2日9:00—18:00
(二)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10:00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的办公设备经营资质以及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询价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单(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已按规定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注: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投标文件按本询价公告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或邮寄至重庆江津区东部新城江岸东城中央4幢1-8-10,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所投合同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中标人应依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向询价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询价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询价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询价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询价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询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询价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采购单位或集中询价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付款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货完毕并确认能正常使用后一次性付款,合同一式四份。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露
联系电话:47588100
附件: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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