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联名关注:规范建设住宅小区“动力之源”
如今,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廉价、环保等优势,成为普通市民青睐的交通工具,新能源电动汽车也崭露头角。然而,随着这一交通工具快速发展,住宅小区的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参加江津区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韩业金、钟明才、沈开全联合提出了《关于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小区的充电设施改建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分步骤稳妥推进。”提案中,三位政协委员根据前期调研,提出了建议:
规划建设把关,从源头上解决。新建或改扩建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必须将电动车充电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予以配套,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时,对是否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审核把关。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电动车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范畴,确保与住宅同步移交使用。
引导支持改建,逐步解决老旧小区。按照“政府引导、居民协商、企业主办”的原则,由国土房管部门牵头,采取市场化运行模式,选取城区部分已建成小区作为试点小区,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加强维护管理,切实解决充电隐患。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是电动车充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电动车存放和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区国士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辖区单位,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区国土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及街道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车。
(记者 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