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江津网    2019-02-23 18:18

(2019年2月23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2018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中央、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的工作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创新理念,多措并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促进创新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促进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五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2019年预算草案稳妥可行

区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贯彻了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符合全区经济发展预期;支出预算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符合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财政收支预算均较好体现了《预算法》关于编制全口径预算的要求,收支预算安排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江津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

三、2019年预算执行的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此,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二是继续加大对全区重点税源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快全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三是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兑现产业奖补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是继续执行好区级续贷周转金、“助保贷”“银证通”政府风险金及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实施中小微企业商业贷款等贴息政策,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强化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各征管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有效堵塞税收“跑、冒、滴、漏”。二是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切实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配合做好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争取上级加大我区的政策扶持力度。五是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一是紧紧围绕“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政府债务管控要求,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把握全区政府债务管控与稳增长、促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市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政府债务,严禁违规举债。二是健全全口径全过程政府债务管控体系,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加大置换、展期力度,优化结构、降低成本。建立完善源头防控、处置存量、遏制增量、风险评估预警、追责问责等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债务风险。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先有资金来源再审批项目的原则,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四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投融资方式,确保稳投资、保增长、补短板等重大战略落实到实处。

(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肃财经法纪。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算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严禁虚增、空转,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四是加强对镇街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监督。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建立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六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七是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李皓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