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江津网    2019-02-23 18:36

(2019年2月23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文军所作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围绕深入实施“一三三六”发展思路,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李皓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