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江津网    2019-02-27 14:38

——2019年2月20日在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

谭 厚 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江津“一三三六”发展思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提交提案629件,其中,大会期间提案618件,闭会期间提案11件;集体提案286件,个人提案343件。经审查,立案572件,并案后交办419件,交由54个部门和单位分别办理。对未立案的57件已转有关部门参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大力支持区政协通过提案工作履行职责。区委书记程志毅同志多次强调要发挥好政协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在履职为民上有新作为,在推动发展上有新贡献。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参加提案交办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区政府办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并回复,其中,“当年落实”(A类)的151件,占36.04%;“已采纳,正在解决”(B类)的129件,占30.78%;“列入工作计划拟解决”(C类)的108件,占25.78%;“留作参考”(D类)的31件,占7.4%。提案者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406件,占96.9%;基本满意的12件,占2.9%;理解的1件,占0.2%;无不满意件。

一、提案工作主要成效

(一)围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真言。委员们聚焦开放平台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开放口岸建设、电子商务、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建言。区委书记程志毅同志督办的关于江津综保区与西永综保区、寸滩保税港区错位发展的提案,江津综保区等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将有关建议吸纳进了《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扶持办法》等文件。在区旅发委牵头出台的《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江津区全域旅游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办法》中,充分吸纳了关于加快江津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等提案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提案,区招商局认真研究,持续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打造“永不落幕的招商会”。关于江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等提案,围绕“江津积极融入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建设重庆内陆开放高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区商务局积极采纳,对促进我区对外贸易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围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献良策。委员们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献计献策,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提案,区河长办、区水务局等部门认真吸纳,加快推进“智慧河长”信息平台建设,对区域内“河长制、河长治”产生了积极影响。关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相关建议在《江津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得到体现,对加大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关于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居民点污水管网建设、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在《江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得到吸纳。关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津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长江流域江津段渔业资源保护等提案,引起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对保护区内餐饮船舶停业拆解、渔民退捕转产、打击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助推了区域内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有效改善。

(三)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谋点子。委员们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建言献策,为承办单位研究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实施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得到区经信委等单位积极办理,相关建议被采纳到《江津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中,对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关于加快江津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电商与富硒产业融合发展等提案,为完善我区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了积极助推作用。区农委在牵头制定《江津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时,吸纳了关于实施江津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三农”工作队伍等提案的建议。在制定《江津区2018年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江津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时,吸纳了关于提升我区富硒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提案的意见。关于加大对小微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推进“江津智造”等提案,也被相关部门采用,为助推我区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出实招。委员们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针对城市建设管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民生实事等方面,积极通过提案反映真知灼见,很多建议被承办单位落实到工作当中。关于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等提案,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认真采纳建议,加快推进停车智能化建设。关于加快江津区产城景融合协调发展、加快完善滨江新城配套设施建设等提案,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滨江新城管委会等单位落实较好。关于加快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提案,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献计献策,区教委高度重视,充分尊重委员的聪明才智,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关于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等提案,为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江津食药监分局积极采纳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强化了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在牵头制定我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时,积极吸纳了关于多措并举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发展、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提案的建议。关于建设公共直饮水设施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的重视,在时代广场等公共区域建设了5处公共直饮水设施。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无线局域网建设的提案,助推了我区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无线局域网的新建和改建。关于在白沙镇修建公共篮球运动场的提案,催生了白沙体育公园的规划。

(五)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建议。委员们围绕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建议,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支招献策。区公安局等部门积极采纳关于整合全区视频监控资源等提案的建议,加大了视频监控的投入力度,合力打造平安江津。江津消防支队等单位认真吸纳关于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等提案所提建议,对城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单位及宗教场所开展了高频次的检查和整治。关于加强江津综保区腹地拆迁村和双福与巴福交界地区的综合治理等提案,得到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所在镇街综治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开展了整治行动。江津质监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等提案,制定了《江津区住宅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实施方案》,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得到群众广泛赞许。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着力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一是更加注重选题协商和学习借鉴。会前,积极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单位,广泛征集提案线索,精心选编提案题材148条供委员们参考。组织各民主党派到市政协及相关区县政协调研学习,借鉴提案选题征集的经验和做法。利用政协组织的情况通报、委员视察、提案现场办理等形式,让委员了解情况、熟悉政策、把握要求。二是更加注重征集集体提案和提升培训实效。引导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委员活动小组发挥组织优势和界别特色,多提集体提案,并及时将日常调研、大会发言等协商议政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全年共征集集体提案286件,占提案总数的45.5%,比2017年增加115件。认真组织开展提案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委员撰写提案的水平。三是更加注重优秀提案引领。为充分发挥优秀提案的典型示范作用,通报表扬了《关于实施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的建议》等31件优秀提案。

(二)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立案标准更加严格。不断增强提案审查协商的科学性,既尊重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护议政建言的积极性,又把好立案提案的质量关,不搞“凡提必立”。2018年的立案率为90.93%,比2017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加大同类型提案与内容相近提案的并案力度,共并案153件,比2017年增加103件。二是审查机制更加健全。提案审查协商坚持“两审制”,先由区政协各专委(办)预审,再由提案委复审,并邀请区政协各专委(办)、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参与提案交办前的协商,强化了对提案审查立案、提案交办、重点提案遴选的审查协商力度。三是交办方式更加严谨。坚持通过网上预交办、交办前召开专门会议协商、联合交办等程序,尽量做到交办准确、分办合理。坚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联合交办提案的制度,进一步压实了提案办理的工作责任。

(三)着力在促进办理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更加注重将协商沟通贯穿始终。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与提案者之间的协商“密度”,更加注重提升“面商率”,将协商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采取邀请调研、参加会议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传真、网络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委员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促进了“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区人力社保局建立了“3+1+N”协商机制(即与提案者至少沟通3次、一次集中座谈会、全方位多角度跟踪回访)。二是更加注重跟踪协商与重点推动。区政协提案委和有关专委(办)积极跟踪办理落实,对部分提案成因复杂、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提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方式,强化协商沟通,推动提案办理。先后对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等20个承办单位进行跟踪走访,多次听取承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三是更加注重探索提案办理落实新机制。各承办部门不断增强政协意识,把办理提案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区民政局实行提案复文“三审制”(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区规划局实行“包案”办理,全面落实“五定三包”责任制(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质量,包落实、包回复、包满意),及时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区交巡警支队建立提案办理考核评价制度,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区国土房管局探索建立B类提案办理“二次回复”工作机制,持续回应委员关切,有效促进了提案办理落实。

(四)着力在加强督促督办上下功夫。一是坚持重点提案重点办。进一步完善了区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2018年确定的24件重点提案,在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督办下,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产生了较大的带动和示范效应。二是坚持跨年度提案回头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下发了《B类政协提案跟踪办理工作通知》,梳理2017年跨年度B类提案171件,通过建立清单台账、动态管理、办结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已办结或可销号的达131件,占76.6%。三是开展双向评议督促办。对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文化委等6个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和涉及的95件提案撰写质量进行了双向民主评议。从测评情况看,被评议单位测评得分都在98分以上;95件提案中,总体评价为“好”的93件,“较好”的1件,“一般”的1件。这种既评办理质量,又评提案质量的方式,探索了提案双向民主评议的新路径。

各位委员、同志们,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加强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全体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委(办)、各委员活动小组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协十六届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比如: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个别承办单位在协商“密度”和“面商率”上有待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完善。

三、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区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协第七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履职为民意识和提案质量意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扣区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江津发展思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十项行动计划”,聚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关注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结合“展示委员新风采,树立政协新形象”履职实践活动提好提案,切实做到议政议到点子上、建言建在关键处。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增加集体提案和监督性提案比重。严格审查立案标准,切实将提案数量把控在合理范围,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做到应立尽立,对“十五种”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建议,不予立案。

(二)不断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民意、了解民情,紧贴人民群众之所盼、企业发展之急需,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可行性。既要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部门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了解熟悉政策走向、发展大势、工作进展等,更要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视察调研等形式,拓宽知情明政渠道,为撰写提交优质提案提供更多信息来源。

(三)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实效。鼓励通过现场办理、集中办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协商“密度”和“面商率”。继续推行提案预交办制度;继续坚持限期办结制度,提案交办后3个月之内办结,复杂提案报经区政协提案委同意后可延迟1个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在1个月内进行二次办理;委员要积极参与提案的办理,了解有关办理情况,在收到办理复文后,应当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客观评价办理结果;继续坚持区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与区政协提案委联合督办提案,区政协各专委会跟踪提案办理等制度。贯彻落实《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总结提案工作新经验,进一步完善提案审查处理、重点提案的遴选督办、提案公开等实施办法。

(四)不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提案内容、承办情况及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市、区主流媒体、江津政协门户网站、提案网上管理系统等载体,加大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提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民生改善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各方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助推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凝心聚力,不断提升政协提案工作水平,为开创新时代提案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2月18日印发

责任编辑:李皓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