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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颁发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字号”身份证

2019-06-06 17:03    来源:江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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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相关负责人领取全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记者 叶子龙 摄

江津网6月6日讯(记者 易志慧 叶子龙)今日上午,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世英为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颁发全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标志着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了“国字号”身份证,享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并以法人主体资格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据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立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李家村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民人人有股份,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目前全村固定资产折资268万元、资源资产折资9585万元,按“有人有地配1股、有地无人或有人无地配半股”的方法共配股份12505股。此次赋码登记,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以法人主体资格,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江津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记者 叶子龙 摄

记者看到,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上印有N打头18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有了这个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享有法人地位,在市场、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被依法认同,可以据此刻制公章,到银行开户,独立平等参与市场经营管理,真正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李家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启用,揭开了新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获证的帷幕,意味着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即将打通,新型农村治理结构基本建立,必将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江津区将对已完成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一发放“身份证”,充分保障其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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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涂普健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编辑部主任:李皓  编辑:傅婧  2019-06-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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