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全区物业小区实施分区管理的通知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2-23 14:58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肺炎组发〔2020〕6号)、《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区村(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通知》(津肺炎指办发〔2020〕17号)要求,结合当前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物业小区实施分区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风险区(支坪镇、石蟆镇、李市镇、油溪镇、蔡家镇、柏林镇、西湖镇、石门镇、永兴镇、龙华镇、吴滩镇、贾嗣镇、朱杨镇、慈云镇、中山镇、嘉平镇、夏坝镇、塘河镇、四面山镇、四屏镇)所有物业小区全面取消封闭式管理,取消临时出入(通行)证制度,恢复小区日常服务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提醒进出小区人员必须戴口罩。

二、中风险区(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广兴镇、杜市镇、先锋镇、江津综保区、双福工业园、德感工业园、珞璜工业园、白沙工业园)所有物业小区继续执行封闭式管理规定,取消临时出入(通行)证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进出人员和车辆的排查、管控等服务工作:

(一)做好小区人员进出管理。

1. 本小区人员进出必须戴口罩、测体温。

2. 外来人员必须排查、登记、管控,必须戴口罩、测体温。

一是快递实行“无接触投递”。

设有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要对快递配送人员加强检查,配送人员必须戴口罩、穿着单位工作装、出示工号,体温检测合格并经登记后,准予其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柜),禁止快递配送人员进入楼栋、电梯;没有设置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要在小区门口或入口附近指定一块区域接收快递,禁止快递配送人员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配送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对快递投递箱(柜)、快递指定存放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

二是禁止外卖人员进入小区,有外卖等服务的业主,由业主自行到小区出入口领取。

(二) 做好小区公共区域消毒工作。物业企业要坚持每天不少于2次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特别是电梯轿厢、入户大厅、楼道、儿童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等重点部位。

(三) 做好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物业企业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示居民安全使用消毒酒精,切实做好家庭火灾防控。要做好防火巡查检查,严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 做好物业公司员工自我防护。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通过视频会议安排工作,不得组织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不得在公司、小区组织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设有员工食堂的,员工须自带餐具、佩戴口罩,分批取餐用餐。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服从所在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解除中风险区所有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的时间,以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李皓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