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江津区科学做好低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2-26 21:48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科学做好低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

根据2月26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要求,我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防控形势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动态调整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是疫情传播风险相对中、高风险区较低的防控区域,但不是无风险区,同属疫情防控范围。且低风险区中也有防控重点,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要求,低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防控策略,重点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区流入人员加强跟踪管理,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全面恢复生活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城乡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要全面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完善防控措施,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帮扶政策精准落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努力提高员工返岗率、复工达产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二、实行人员分类管理

(一)“四类”重点人群。

对确诊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等重点人群,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从严管理。

(二)疫情严重地区流入人员。

湖北、万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来津返津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若已来津返津,按程序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1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外流入人员。

一是有健康证明,自驾车、专车送达、包车到达的不需隔离医学观察;有健康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的,居家或在属地镇街、园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7天。

二是没有健康证明,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居家或在属地镇街、园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居家或在属地镇街、园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7天;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自驾车、专车送达、包车到达的不需隔离医学观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的,居家或在属地镇街、园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7天。

上述情况中需隔离医学观察7天或14天的人员,如已抵渝来津超过7天或14天的,解除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要严格按程序规范到位。

三、实行场所分类管理

(一)住宅小区。

所有住宅小区取消封闭式管理,出入小区人员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进行体温检测。车辆按规定出入,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登记、管控等工作。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公共环境消毒、生活垃圾清运、废弃口罩收集处理等工作,合理安排居民出行,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营业场所。

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恢复早餐店、理发店、维修店、洗车店、五金日杂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便民营业场所营业;全区所有封闭性营业场所,如茶馆(咖啡馆)、麻将馆(含家庭麻将馆)、洗浴场所、卡厅网吧、影剧院、餐馆(夜啤酒)等提倡暂不营业;餐饮企业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恢复经营的,应全面实施配送,禁止聚集性用餐。

(三)公共场所。

景区、公园等在做好疫情防控,严控人员聚集前提下,采取分批次、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方式,实行分散式游览。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所有封闭性公共场馆有序开放,严格控制每日入馆人数,防止人员聚集。体育场所暂不提倡开放。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精准有序推动开业。各镇街提倡暂不赶集。禁止坝坝舞等所有人员聚集活动。提倡“红事”“白事”从简办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

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上下班有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场所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严格执行上班配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不集中用餐;尽量减少集中开会,确需开会,尽可能采取视频会议形式。

(五)企业。

各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五必须”“六到位”防控要求,做好全面复工复产工作。各镇街、园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落实企业“一对一”帮扶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企业用工、原材料、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享受国家、市、区级相关优惠政策。各区级行业部门落实属事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措施。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园区、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要求压紧压实属地、属事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区委政法委牵头,各镇街负责,区公安局配合,继续做好社区大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详细掌握疫情严重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基本情况。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及时评估风险,做好技术指导。相关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保障,区委组织部牵头根据需求继续抽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充实到社区、园区。区农业农村委组建春耕春播驻村工作队,送农资到农家,助耕到村社,帮扶春耕生产。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各镇街,组建宣传劝导队,引导群众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区交通局要严密制定交通保畅措施,用好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运输需要和员工上下班、群众出行等需求。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组要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严格督促镇街、园区、部门、企业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地。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和舆论引导,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和媒体关切,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感人事迹,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良好舆论氛围。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许京梦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