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推行阶段性降低企业水电气费政策助推复工复产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3-11 12:26

江津网3月11日11时电(记者 李婉龄 黄娅秋)今天上午,我区举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区将推行涉及水、电、气等企业生产要素的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会上,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曾霜详细介绍了我区推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用水成本以及用气成本的具体措施。全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获得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政策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其中,用电优惠政策涉及的用户无需申报,供电企业已按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优惠政策梳理符合条件的用户名单录入缴费系统,用电用户缴费时按阶段性优惠政策缴费;用气优惠政策涉及的用户于2020年6月30日前,需到天然气公司营业厅办理降价优惠,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用水优惠政策涉及的用户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降低优惠。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用户水卡号、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单位需提供与自来水公司营业系统中户名或地址相符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其他非居民用户(含特种行业用水)无需单独到自来水公司提供经营类别证明,由自来水公司统一从营销收费系统中调整优惠水价标准。

市民若有任何疑问和困难,可与区发展改革委收费价格科联系,联系电话:81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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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文飞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