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
2020-03-11 17:12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3-11
公示公告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
截至2020年3月9日24时,全市已连续14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10日24时起,将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胡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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