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水利局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确保我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将2020年全区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公示如下:
见附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0年3月31日
附表:江津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