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5-23 15:20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曹天明所作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部署安排,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能力建设,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丁胜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