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 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行动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1-03-02 17:25

江津网讯(记者 江波 通讯员 闫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津如何贯彻实施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如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昨日,江津区法院与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系列活动。

当日上午8时,《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在永川区松溉镇长江边大梁子码头开展。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长江保护法律知识。江津区法院还利用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播放相关典型案例和禁渔禁捕宣传视频,普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市鱼保处组织发放“长江保护法、守护你我他”“《长江保护法》八大亮点”“全面禁捕”等各类宣传资料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随后,相关单位还在该码头开展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的活动。销毁电捕鱼器14台(套),各类非法捕捞网具110张,鱼竿60根,可视锚鱼竿1套等违禁渔具。

各单位还在大梁子码头开展保护区2021年度首次增殖放流活动,组织开展80万尾鱼苗的增殖放流,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8万尾、岩原鲤12万尾,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厚颌鲂10万尾、中华倒刺鲃20万尾,净化水体的鲢10万尾,清除杂草的草鱼20万尾。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松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并在会后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联合巡航检查活动。

责任编辑:丁胜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