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售卖陆龟被刑拘 江津警方提醒:涉野生动植物交易须谨慎
2021-03-04 10:44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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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网讯(通讯员 王志越)2月26日,江津一男子因售卖陆龟,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孙某指认涉案的陆龟
2月25日,江津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接到举报线索,称圣泉街道某年轻男子孙某存在买卖陆龟的行为。森林警察支队立即指导圣泉派出所侦办此案。
办案民警经过侦查,搜集到孙某从具备相关资质的重庆某公司购买陆龟、后又转手卖出的证据,随后将孙某传唤至派出所,并找到了4只涉案陆龟,依法扣押。
陆龟照片
孙某交代,自己很喜欢养龟,于是从该公司处买了回来。购买后,孙某便在网上查询得知,自己养的小龟有两只是豹纹陆龟、另外两只是苏卡达陆龟,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孙某有点慌了,想尽快出手,顺利卖出后,以为就没事了,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后悔不已。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森林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均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都是国家明令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决定买、卖动物之前,应主动了解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也可向警方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切勿因无知而贸然行动,以致触犯法律、失去宝贵的自由,届时将悔之晚矣。
民警发放宣传资料
责任编辑:丁胜
编审:李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