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山区的公平正义——记优秀共产党员徐驰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03-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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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驰与同事入户宣传法律知识

在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名江津人,他坚持国旗在上,一言一行决不玷污正义的天平;他坚持法律在上,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他坚持人民在上,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多年坚守山村,他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十大法治人物”“重庆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被评选为感动重庆月度人物并荣登中国好人榜,被重庆高院授予“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可他却说,“农民法官”,才是他作为山区法庭审判员最光荣的称谓。

他就是中国共产党员、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审判员徐驰。

坚守用心

做群众放心官

1985年,徐驰参加工作的第一天。在庄严肃穆的法官宣誓现场,他面向国旗,举起右手,用一句句发至肺腑的铿锵之音,向帅乡儿女递交了一份庄严承诺书:“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当年,他被分配到原江津县法院柏林法庭,一干12年;1996年,他被调到蔡家镇,在第二人民法庭一干20余年。

扎根山区,他每天不是爬坡就是上坎,不是登山就是过河,放着冬暖夏凉的办公室不坐,却偏偏喜欢走小路、抄近路往农民的家里、田里跑。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有案子在忙,没案子,他也坚守岗位。他说,在山区对农民,普法的意义更大,得主动上门入户“说理”,不要让一些无心之错变得不可调和。

扎根山区,他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高效地办好每起案件,以胆为砚,化汗为墨,创造平凡人生中的多个不平凡:1985年至今,他办理案件近6000件,每年调解率均在75%以上。多年审判工作,他形成严格程序、严格认证、严于律己的“三严”理论。多年坚守山区,他用情、用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满意的“放心官”。

为民贴心

办群众良心案

微风,总能吹开春天娇艳的花朵;细雨,总能催醒睡梦中的嫩芽;真爱,总能把人间冰雪融化。坚守山区的每一天,徐驰坚持化解纠纷和风细雨,让司法过程写满温情。

170余名农民工兄弟姐妹记得,在他的帮助下,短短2个月,他们讨回了农网改造建设出工的血汗钱。李某和万某记得,他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消除了彼此一触即发的离婚大战。老人张银成记得,自己双目失明后,子女不愿赡养,这位身穿制服的好人,处理完案件在滂沱大雨中搀扶他回家,让不孝儿女感动得回心转意……

依法依理依良知,把心放到公道处。为办好群众良心案,徐驰30余年心揣群众评判曲直,成功消除大量因“对簿公堂”可能造成的纠纷隐患,为山区地方稳定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不忘初心

托起正义“天平”

时间不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岁月总在不经意间苍老人们的容颜,在悄然逝去的每分每秒中,奉献,让生命变得永恒。

30余年斗转星移,徐驰见证了法庭的悄然变迁,见证了山区的快速发展。为了托起山区的正义“天平”,这位身为共产党员的人民法官,始终不忘初心,坚持自律自警,防微杜渐,坚持慎独、慎微,坚持依法办案、公正裁判,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保持着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因为不忘初心,在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形形色色、别有用心之人被拒之门外;因为不忘初心,个别案件代理人、律师骂他“油盐不进”……然而,正是保持这种初心,徐驰在山区却赢得“农民法官”“放心法官”的美誉。

厚德载法治,公正树丰碑。扎根山区默默奉献30余载的徐驰,正在用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而这,无疑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让生硬的法条变得灵动,让正义的利剑得到彰显。

记者 江波 见习记者 游春媛 杨安迪

责任编辑:周小川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