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05 15:58
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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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境外输入的新冠病毒已在国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竣复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头等大事。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市民非必要不离津,近期不出津旅游。确需外出,要不扎堆、不聚集、保持有效的社交距离,全程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2. 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津返津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余市外来津返津人员和市内已有疫情的地区来津返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应立即到就近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不扎堆、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所有村(社区)、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管理,通过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等信息,加强人员排查。发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市外来津返津人员和市内已有疫情地区来津返津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并登记在册。


4.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车站码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等措施。需入住酒店宾馆的必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全区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厅、电影院、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经营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大型展会、演出、促销、赛事等聚集性活动。所有养老院、看守所等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者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6.全区所有药店、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落实患者、购药者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对购买退烧类药物患者要迅速实名登记上报,并劝导其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检查。


7.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及外来人员,应主动到接种门诊(点)接种新冠疫苗。


共同战“疫”,人人有责。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个人防范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责任编辑:周小川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