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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造谣,两男子被行政处罚

2024-05-08 11:18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5-08

江津融媒讯(记者 江 波 通讯员 王志越)近日,区公安局深入开展“净网2024”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快速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不久前,家住双福街道的网民“N”在网上获取一段霸凌视频,将其转发到小区微信群,并声称“就是双福,哪个学校不知道”,引发群内关注热议,网民“夜色”跟风捏造称:“是双福中学的!已经上报领导,已经去学校了解情况了!”

区公安局网安支队和双福派出所民警立即对“N”发出的视频开展核查,确定该视频发生地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数周前营山县公安局已发布警情通报,确认该事实发生于营山县,全部侵害人均已到案。故网民“N”、“夜色”发布信息均系谣言。

经查,网民黄某、张某为博取眼球,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编造网络谣言散播于数百人的微信群中,扰乱社会秩序,已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黄某、张某对博取眼球制造话题,编造散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江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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