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这份诉前磋商 让“小标识”守护“大荣光”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3-05-31 16:42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沈悦)“走进医院,一眼就看到了鲜红醒目的‘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标识,挂号检查方便快捷,能够享受到这份便利,特别温暖!”日前,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彭刚、吴林峰来到辖区某公立医院,对一起保障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遇到正在就诊的军嫂曹女士。医院热情周到的优先保障服务,让曹女士感受到身为军嫂的荣光。

“门诊楼和住院部,我们都开通了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窗口,还在大厅设置专人对军人就医提供引导和服务。”医院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这里前后的变化。

今年3月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走访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公立医院存在未按要求在门诊、取药处等窗口处张贴“军人依法优先”等优待标识。

“这在辖区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为查清具体问题,检察官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军人及优抚对象就医优先政策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部分医院未开通军人优先窗口或未张贴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标识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着履职不到位的情形。”检察官彭刚介绍道。

区检察院遂即对此予以立案,并于3月7日和具有监管职责的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建议其依法履行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保障职责,采取措施督促上述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优待、拥军优属工作。

收到磋商函后,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对全区公立医院开展检查,责成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在门诊、收费、取药等窗口张贴、悬挂、摆放“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为军人和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期间,检察官们多次进行跟踪回访,促使上述问题得到全部整改。

责任编辑:李佳蔚
编审:谷亚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