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 公示

2023-09-22 11:37

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渝普法办〔2023〕14号)要求,我区组织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和初核,现对全区建议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江津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47229183;联系人:徐亚。

                           

重庆市江津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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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蒙
编审:李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