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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推动统计普法 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2023-12-06 09:43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3-12-06 镇街部门

江津调查队 代盛渝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落实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而自觉尊法、自身会法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前提,在全社会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至关重要。

一、抓住“关键少数”这个中心点,发挥统计普法的“领头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实践者,领导干部提高统计法治思维,严守统计法律底线,发挥统计普法的“头雁效应”,意义十分重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的态度,决定着社会大众对统计法律的态度,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就能带动全社会遵守统计法,捍卫统计法律权威。

一是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素养。二是推动将《统计法》和统计基本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利用集中培训、干部调训等学习机会,要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利用统计督察过程中查处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释纪,形成震慑,筑牢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底线。

二、严控统计人员这条核心线,发挥统计普法的“桥头堡”作用

统计机构是生产统计数据的主体,提供真实、准确数据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首要职责。因此,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成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实践的“先行者”和“倡导者”,发挥统计普法的“桥头堡”作用。

一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统计人员的初任培训内容,开展任前学,促使统计人员具备与其工作和职务相称的统计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自觉性,在从事统计调查工作之前扣好依法统计的第一粒扣子。二是统计机构利用业务培训、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职工会、青年小组等各类培训、学习会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学习,形成统计干部学法日常化。三是把统计法治教育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引导统计干部主动学法、积极用法、善于普法,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识。四是引导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通过这种高强度、系统性地学习,提高统计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引导调查对象、人民群众这个社会面,发挥统计普法的“圆辐射”作用

法律由国家制定后,对人民群众进行教化,达到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才是法律的根本。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度不断升温,媒体报道中出现过“被就业”“被平均”“被增长”“被小康”等质疑,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全社会地进行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十分重要。

一是在统计法治实践中推进统计普法。利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各专业基础工作抽查;农业农村调查、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等入户走访,宣传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任何公民都有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义务,同时宣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个人信息的保密规定,让广大群众消除顾虑,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二是利用各种介质创新统计普法。利用板报、条幅标语等开展街头和社区宣传,借助电子显示屏等醒目的新型载体提升统计普法效果,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创设统计普法节目和专栏,依托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统计普法,多层次、全方位营造统计普法氛围。三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以现场咨询、交流互动等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扩大普查宣传效果。

立法于上,教弘于下。基层调查队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中心点、严控统计人员这条核心线、引导调查对象、人民群众这个社会面,以点串线,以线带面,推进统计普法,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毕梦芸
编审: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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