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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江津高速执法部门将严查8类违法行为

2024-01-31 15:19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1-31 镇街部门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货高度
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货高度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王发科 邹胜家 实习记者 何涵昭)1月30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以下简称“高五支七大队”)执法人员在S21江习高速公路蔡家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载冀籍大件运输车外廓车尺寸明显超出正常范围。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查,该冀籍大件运输车辆在《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载明的宽度为3.75米、高度为4.5米,但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时发现,该车实际宽度4.3米,高度4.85米,超出审批高度0.35米。最终,该大件运输车承运人因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将面临3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高五支七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运期间,高五支七大队还将持续开展道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将聚焦“两客一危一网一超一货”,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点位,针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的;以预设目的地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为非法线下揽客提供便利的;客运班车在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内上下乘客或在途中滞留、甩客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危货运输车辆、人员未取得资质和无运单等8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高五支七大队还将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相关货运企业、客运企业、平台公司、货运场站的宣传走访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平稳有序,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顺畅。

责任编辑:肖彦
编审: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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