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行常态化评定,残疾人办证更方便!
江津融媒讯(记者 苏盛宇 通讯员 李雪菲)昨日,记者从江津区残联获悉,自5月1日起,全区残疾人证常态化评定新模式即将正式开启,由过去的“每周一次集中评定”改为“法定工作日每天均可评定”,给全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了便利。
残疾人证评定是残联业务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江津区残联加强创新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残疾人证办理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残疾人证常态化评定需要哪些资料,又有什么流程,请往下看↓↓↓
残疾人证评定所需资料清单 | |
1 |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增减页、本人页) |
2 |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jpg;照片大小10KB-300KB;高宽比1.2-1.4;照片尺寸宽358像素*高441像素) |
3 | 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服药证明等相关医学证明材料(①肢体类(截肢除外)残疾人证的申请需出院一年以上;②精神类残疾人证的申请需治疗满一年以上,并提供服药证明)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镇街残联处填写)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镇街残联处填写) |
6 | 承诺书(镇街残联处填写) |
附注 | 智力、精神类和未成年人残疾人证的申请,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
“跨省通办”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
一、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和承诺书,镇(街道)残联审核通过后,加注审核意见(盖章);
②申请人本人持评定资料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二、评定时间及地点(每周法定工作日均可评定)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评定 | ||
江津区中心医院 | 鼎山街道办事处江州大道725号 | 8:00-12:00,1:30-5:00 |
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 江津区白沙镇增光大道333号 | 8:00-12:00,1:30-4:30 |
精神残疾评定 | ||
江津区精神病医院 | 江津区杜市镇交通街234号 | 8:30-11:30,2:30-5:30 |
精神类评残预约电话:刘医生13206075471、张医生 13110117697 |
三、领证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
四、咨询电话:023-47574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