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出台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作办法(试行)15条措施
2024-09-12 17:07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9-12
综合
江津融媒讯(记者 王笑伊 通讯员 陶唐琼)近日,江津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5条措施。
《办法》中明确了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可向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应及时将查询结果回复民政局;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新招录的护工、行政人员、安保人员等,在入职前应当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曾有故意犯罪或相关违法情形的,不宜招录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被查询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养老机构所在镇、街道办向区民政局提出复查申请,由区民政局统一提请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复查等15条措施。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情况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普法讲座等方式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李红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