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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营商环境! 江津这样健全招投标制度

2024-11-07 16:20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11-07 综合

江津融媒讯(记者 廖洋 通讯员 杨铃)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清廉市场建设,日前,江津区出台了“1+4+3”系列文件制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旨在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用改革的方法建立健全了“1+4+3”招标投标制度体系。体系中的“1”为《江津区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4”为招标人分类管理办法等4个配套制度;“3”为招标投标活动流程表等3个操作指南。

“强调招标人的法定权利和主体责任,既要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也要求招标人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全流程管理制度,对招投标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洁风险。”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招标投标工作。文件明确必须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及货物、服务类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也强调规范管理招标代理服务、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和不按合同履约的行为。

此次主要改革了哪些内容?

原则上符合“技术复杂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标准的,不再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复杂认定;机关事业单位招标人应当参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招标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用好电子招投标系统,探索“独立工位评标”,推进网络远程异地评标,争取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有关数据与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平台共享,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探索招标文件应用模块,梳理江津区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和招投标活动流程,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健全监督监管制度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防范制度、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重要内容抄送纪检监察制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对招标人分类管理制度等;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完善对异常低价甄别的处理办法。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矛盾,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认真落实“1+4+3”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

责任编辑:李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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