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集中整治“僵尸车” 逾期未认领将依法处置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5-08-14 17:42

江津融媒讯(记者 胡耀方) 为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今日联合发布公告,将针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泊位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记者在南桥头货车停车场、金科世界城外停车场等地发现多辆已经停了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社会车辆。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车子基本上联系不到人,即使根据他们的车牌号找到车主的电话号码,都打不通,要么空号,要么不接,根据经验判断,他们根本不想要这些车子,所以我们会进行通告,在90个工作日之内,如果还没有人来处理或认领,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记者获悉,此次专项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公告要求,下列被公示车辆的所有权人务必于2025年8月30日前,主动前往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认领处理。

公告中明确列出的待认领车辆牌照包括:浙BG9G55、渝BZ7987、渝C45795、“无牌”、渝A6TV30、渝C737K1、粤XT8808、粤S93K28、渝AG596P、渝A2CN63。

公告强调,对于逾期仍未认领的车辆,区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区公安局、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车辆进行统一处置。处置方式将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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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莹
编审: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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