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系列报道——我与《条例》有话说(一)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5-10-14 10:47

◆区社科联主席王伟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是我市社科界的大事、喜事!我对《条例》施行有三点体会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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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的特色亮点

(一)“高站位”谋划。《条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并呈现五个显著特点: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二是把党的主张、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的具体体现。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有力举措。四是对过去社科工作有效实践经验的法制固化。五是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硬条款”保障。《条例》注重把握实施性,以刚性规定强化相关主体的职责,《条例》共32条,但其中出现“应当”一词34处,“支持”共有7处,其中有实质性意义的“支持”共5处,“鼓励”仅3处,这种用词上的刚性约束,使得该《条例》真正有了“牙齿”,具有很强的可执行和可检查性,为促进立法目的的具体和高效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创新性”明显。《条例》在吸纳我市社科工作前期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域特点进行了深化和创新。一是在工作机制上。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科联具体承担、多方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打破部门壁垒,克服管理职能分散、工作碎片化和统筹力度弱等问题。二是在投入保障上。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应当将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三是在理论研究上。明确要求工作主管部门、哲学社会科学机构、社科联应当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学术理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并予以资助。四是在智库建设上。明确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有关企业等开展新型智库建设。这是对企业智库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强化。五是在社科普及上。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将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在每年9月全国科普月集中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六是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建立健全科普人员职称评定的支持政策和措施,这是解决科普人才发展掣肘的有效举措。

二、江津社科实践的创新探索与《条例》同频共振

在《条例》出台前,江津区社科工作已立足基层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其核心经验与《条例》精神高度契合。

(一)读本矩阵化,让社科普及有载体。我们构建了“1+30”全覆盖人文社科读本体系:区级层面有《四面山水人文江津》,30个镇街均量身定制了特色读本,如《古风古韵支坪镇》《圣之清》等。这一实践,正是对《条例》第二十条“创新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形式”要求的生动回应。

(二)普及对象化,让理论宣讲接地气。坚持分众传播,为老年人讲医疗养老政策,为青壮年谈创业创新,为个体经营者解读经济政策。讲堂设在农家院坝、社区广场等群众身边,运用“游戏互动+小礼品”提升参与度,精准践行了《条例》强调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

(三)基地网络化,让阵地体系强支撑。成功打造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社科普及基地网络。拥有聂荣臻元帅纪念馆、陈独秀旧居陈列馆2个国家级基地,区汉服文化协会等市级基地,以及2383热火文创园等30个区级基地。2024年,仅聂帅馆就开展宣讲115场,覆盖22.3万人次,有力落实了《条例》第二十一条“加强场馆和普及基地建设”的要求。

(四)社团产业化,让研究成果见实效。推动社科社团深度服务实体经济,玉石文化产业协会带动江津玉年产值突破1500万元;花椒产业协会开展无人机植保培训赋能产业升级;电商协会通过直播带货助销农产品超30万元。这些探索,为《条例》第十五条“支持新型智库建设”、第十七条“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提供了鲜活的基层注解。

(五)学术在地化,让地方文化焕生机。成立全国唯一的任应秋学术思想传承研究会,并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性研讨会;深挖“三线建设”历史资源,召开全国英模事迹研讨会。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地方性知识的生产与转化,与《条例》第十条关于地域文化传承研究的导向高度一致。

(六)咨询精准化,让智力支撑显担当。编印《决策咨询》专报177期,获领导批示率高达90%。坚持“点单式”服务,提出的“拓宽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进出口门户”等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应用,有效服务了“一枢纽三高地”建设目标,充分体现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关于“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的核心要义。

三、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推动江津社科工作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哲学社会科学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清醒认识到区社科联在“大社科”格局中的职责定位,做好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一)服务中心大局,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关注区委、区政府决策咨询需求,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一是聚焦区域特色问题研究。结合江津区历史文化资源、功能定位及发展实践,确定研究重点,形成有区域特色的研究成果。二是积极开展课题申报与研究。积极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设立区级社科研究课题,搭建区级社科研究平台,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团队,开展合作攻关。三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学习《条例》关于研究成果发布和转化的机制。积极通过咨政报告、学术论坛、科普活动等多种渠道,推动优秀社科成果及时应用于实践、服务于社会。

(二)深化社科普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紧扣社科普及工作规律,联络各方、深入基层、主动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起1个国家级、2个市级、46个区级社科普及基地,以及1000多名社科普及志愿者组成的社科普及网络,社科普及“触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一是精心组织科普活动。将《条例》本身作为近期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策划讲座、展览、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普及活动。二是创新科普形式与载体。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发新形态科普作品(如短视频、H5、公益广告),建设科普场景,拓展传播渠道。三是打造科普品牌。结合区域特点,培育特色科普品牌项目,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三)坚持守正创新,优化社科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治引领筑牢发展根基,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服务提质赋能社科实践,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迈进。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指导成立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社科研究联合支部委员会,区社科联直属社团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以高质量的党建带动社科社团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与其他社科机构的联动。加强与区内党校、高校、研究机构、其他社科社团等的交流与合作,共享资源,协同开展研究、学术交流、科普等活动。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合作。拓宽视野,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探索与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吸引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学术基金等方式支持社科事业发展。

《条例》的施行为重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为江津区社科社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科工作新模式、新路径,把《条例》的各项要求细化为具体任务、转化为工作实效,为重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贡献江津力量。

编辑:曾维婕
编审: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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