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扰乱秩序被行政处罚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王志越)近日,一男子在8小时内恶意拨打112次报警电话,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江津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当日11时许,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因货运问题发生纠纷需要帮助。按非警务警情处置流程,双福街道综治中心政务处理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是一名男性货车司机在网上购物时,因货物运输问题与某一家快递运输公司发生争执。该男子网购的商品被承运的另一家物流快递人员放置在菜鸟驿站,双方因送达问题发生争吵,后该男子将负责承运和配送的两家快递运输公司均投诉到邮政管理局。
因现场协调无果,政务队员将三方人员带至双福派出所调解室进行协调。民警了解到事情经过后,判断该事件确属于服务纠纷,于是劝解三方人员都冷静下来,可以通过司法调解员调解此事。
在调解室内,该男子表示自己相当了解快递行业的流程,称快递公司的操作流程存在问题,需要向自己道歉及赔偿。快递公司承认己方确有操作不当之处,愿意向该男子道歉并作出赔偿。该男子认为快递公司作出的赔偿未达到其预期,表示此前自己也有过相关经验并因此获得赔偿,若快递公司不能给出满意的赔偿,自己还会继续投诉。
三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民警建议可再协商赔偿细节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此事。随后,该男子来到派出所前台,称自己不接受调解处理,要求民警出具接报警回执单。民警根据事件情况如实记录并出具回执后,该男子不满回执内容,将情绪发泄至警方,多次反复报警及投诉。
民警及司法调解人员多次作出解释并劝告该男子合理合法维权,但该男子不听任何人员的劝解,通宵待在双福派出所值班大厅滋扰民警,严重影响双福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前后8小时,该男子拨打报警电话达112次。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挑战,警务资源绝不允许被恶意占用。江津警方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之前已有过多次投诉快递公司引发纠纷后获得赔偿的情况,也曾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津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指导双福派出所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江津公安提醒广大市民:110电话是维护治安、紧急求助的生命线,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无端占用报警电话线路的行为,会挤占有限的警务资源,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错失救援机会,还会对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110连接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守护这条“生命线”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请正确使用110,把宝贵的警务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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