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通知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6-03-09 12:12

江津区顺航碎石加工厂 电力客户:

您公司地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 ,户号为:5001582635273__的用电户,您已超过连续24个月未用电。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三点:非永久性减容期满后用户未申请恢复的,供电企业可以延长减容期限,但距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之规定。请您于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公司任一营业网点完善永久性减容手续。否则,我公司将对您该处用电进行公示销户处理。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

2026年 3 月 9 日

编辑:曾维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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