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月培训计划
一、培训信息
1.叉车操作(专项)
培训内容:叉车的类型、构造、工作原理、主要操纵装置,货物的叉取、起升,s型、45度弧等进退操作。
培训时间:4月10日(9天)
培训地点:几江街道
联系方式:重庆市江津区金山职业培训学校 秦老师18696693368
2. 养老护理员(初级)
培训内容:老人饮食、排泄、睡眠、清洁等照料,老人安全保护,常见疾病护理,心理健康护理等。
培训时间:4月20日(9天)
培训地点:几江街道
联系方式:重庆工商学校 黄老师47562551
3.网创直播(合格证)
培训内容:短视频策划、短视频拍摄,直播运营概述、设计、实施,AI绘图、AI视频创作等。
培训时间:4月14日(7天)
培训地点:双福街道
联系方式:重庆市江津区联畅职业培训学校 高老师19112647392
二、补贴对象
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去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人员等)
三、补贴条件
1、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训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不可同时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已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可申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或更低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开始时间为准),累计不超过3次。
如有报名及相关政策咨询,欢迎致电江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培训科:47281113
通讯员 王晓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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