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津供电公司关于高压专变客户长期未用电用户销户的公示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6-09-18 09:09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四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示一个月后予以销户之规定,经国网江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核实,以下用户(见附件1)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若后续用户需要用电时,我公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用电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

序号

供电所

用户名称

用户编号

用电地址

容量

需公示销户原因

1

白沙供电营业所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合江输气作业区

5006104532430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鹅公坪山转山丘塘河输气站

30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

2

石蟆供电营业所

重庆市垫江县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6266127420

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大同村6组

400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

编辑:曾维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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