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兽药使用记录不全、网售农药夸大宣传……都要受罚!江津多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综合整治行动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6-09-30 18:04

江津融媒讯(记者 陈柳颖)9月29日,在石蟆镇中商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走进一家农药经营门店,逐一查看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对农药是否过期、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当天在该镇沙溪口附近院坝召开院坝会,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农药兽药普法宣传。

核对农药经营门店的进销货台账
召开规范使用农药兽药宣传院坝会,并发放宣传物品

这是我区扎实推进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自今年7月至2027年3月,区农业农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经信委、区公安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展全链条综合整治,聚焦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行动聚焦生产、经营、网络销售、使用四个环节。生产端,严查禁用农药兽药违法生产、无证制售、非法添加;经营端,打击近年禁用的高毒农药违法经营、台账缺失、流动“忽悠团”兜售假劣农资;网售端,整治无资质、超资质范围售药及销售假劣产品;使用端,严查违规用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用药记录虚假缺失等,紧盯豇豆、芹菜、鸡蛋、牛蛙等重点品种用药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检查农药兽药使用是否规范(资料图)。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

此前,执法人员在石蟆镇一家养殖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的恩诺沙星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等4种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用药记录不完整。执法人员随即立案,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提取物证等固定证据。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与《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同样在近期,执法人员在线上巡查备案网店时发现,双福辖区一家电商企业在拼某多APP运营农药销售网店,存在夸大宣传。其直接下载网络同款产品图片用于商品宣传,3款农药网页宣传的防治对象、适用作物,与产品实际标签信息不符。最终,该公司被责令改正,并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农药兽药安全就像一道链条,从工厂到田间、养殖棚,从线下到线上,任何一环都要严加监管。”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多部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协同办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拉网式排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检查农药兽药经营使用主体169家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108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立案查处10件,处理举报投诉11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一步,江津区将在从严查办案件的同时,同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引导从业者守法经营,持续净化农资市场,筑牢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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