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津供电公司关于高压专变客户长期未用电用户销户的公示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6-10-23 16:58

尊敬的电力用户:江津区成良石料加工厂(户号:5006105296586)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四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示一个月后予以销户之规定,经国网江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核实,该用户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若后续用户需要用电时,我公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用电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

2026年10月23 日

编辑:曾维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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