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1年12月23日 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02-07 17:27

2016年至2020年,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当前,是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全面开启江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服务“十四五”时期江津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宣传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和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我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推动川渝法治文化共建共育,加强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宣传转化,加强涉外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注重培育有影响力的江津法治文化品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教育引导常态化、实践养成规范化、制度保障体系化。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深入贯彻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一体化全覆盖。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构建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不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探索实行积分制,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医疗、物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依法治网,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强化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深化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结合的创新实践,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参与普法的渠道途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强化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优化普法产品供给,创新普法传播方式,形成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履行普法相关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加强普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坚持落实普法骨干集中培训制度,强化对各级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强化财政对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普法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安排专项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人民政府要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李蒙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