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2-17 12:25

基本情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编制44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两个科、六个队,科级领导职数12名。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宅基地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和我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先进事迹:

一、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一是机构设立合理。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江津区整合分散的6支执法机构,组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机构管执法”。二是权责清理到位。严格按照市政府三级权力清单梳理执法权力事项,按要求发布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执法”。三是执法制度健全。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10余项内部执法制度。

二、党建引领,保障有力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成立执法支队党支部,支队长任支部书记、政委任副书记,定期开展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支队成立以来,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行政执法技防建设,完成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采购无人机2台、视频监控建设8套,建造3艘执法船艇,完成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67个监控建设,配置执法车辆1台、宅基地监管执法平台5套、执法服装39套、执法终端1台,执法记录仪20台和其他执法装备若干。三是法治指导有力。成立执法办案领导小组,委机关和执法支队均设置法制科,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案情程序把控、证据运用、重大执法法治讨论等环节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保证案件质量。

三、提升能力,规范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探索“线上线下培训+集中学、自学+执法实战练兵”等学习模式,每年执法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线上培训不少于60课时,参加线下执法培训40余人次以上,开展“执法小课堂”等活动10余次。二是运用好执法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重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推行跨区域执法,与市内永川、四川合江等签订协作协议,每年开展长江水域联合执法4次。推进部门联合执法,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和完善执法协作、线索移交、会商等七项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长江禁渔等领域成效明显。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及时上传涉刑案件至两法衔接平台,2022年移交刑事立案线索14件,移交率达100%。

四、绿剑护农,成效显著

支队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农行政处罚案件400余件,罚没收入180余万元,办案数量居全市前列,无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行政处罚案件。2020年一起涉渔非法捕捞案件被农业农村部列为第一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2021年3宗执法案卷入选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优秀、典型案例选编,2022年2件肥料案件、2件动监案件、1件农产品案件先后被市农业农村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评为优秀、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蒙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