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三举措”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获硕果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3-03-20 16:44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联合通报表扬了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其中,江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江津区中医院谭刚、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罗天才获评“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

据悉,此次通报表扬旨在进一步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基层干部职工更加积极主动投身平安医院建设。共有60个地区、523个集体和556名个人上榜。

近年来,江津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建机制、重规范、优服务,持续提升医院安全防范水平,不断增强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机制,确保平安医院长效推进

建立“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4部门联合制定了《江津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定期通报各单位“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协调推动工作中难点问题的解决,逐步形成各部门间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的局面,目前已解决16件。   

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全区承担住院的医疗机构均设置有医患关系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各类投诉的处理,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管、有诉必复。区医调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医疗责任险在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引导和推进医责险在民营医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的覆盖,逐步提高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

建立警医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警务室全覆盖,三级以上医院配置专职民警,在门诊量大、易发医患纠纷的医院应组建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22支,确保涉医警情“设立警务室的3分钟内、其他8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优服务,构建和谐稳定医患关系

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以等级创建为抓手,推进各医疗机构调整科室布局,优化患者就医流程,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减少患者等候时间,提升患者体验,强化神内科、心内科、产科、儿科、急诊急救等重点科室风险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每年专项补助5000余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配备CT、DR、四维彩超等设备,目前全区9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了CT。建立医疗设备紧急补充采购机制,投入3000余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紧缺救治设备。建立分级诊疗救治责任体系和追责问责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分级分类转诊制,重症病例建立绿色通道,群众看病方便快捷。 

优化医保结算服务。全区承担住院任务的54家医院纳入普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725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9家医院纳入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家卫生室(诊所)纳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区医保基金支付18.54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报账。

重规范,提升医疗纠纷调解水平

落实投诉管理主体责任。江津区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医疗投诉的管理,实行“首诉负责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医疗机构落实对医疗投诉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能力。成立区级呼吸、儿科、心血管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11大质控中心,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水平和医疗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

优化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理方式。坚持“法、理、情”并用的调解方法,及时介入、平等协商,通过人民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协商沟通平台,灵活快捷高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纠纷升级、事态扩大。近五年共调解医疗纠纷366件,调解成功率99.2%,医患双方满意率90%以上,起到了“排难解纷”“息争止诉”“案结事了”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遏止了医闹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医疗机构及广大患者、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记者 王茜 通讯员 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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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