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3月31日前未完成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3-03-23 16:59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王静)今日,笔者从区医保局获悉,今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如扣款未成功,必须于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否则将影响个人参保待遇。

缴费标准

没有按时缴费有何影响

未在3月31日前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已超过3个月,待补缴完欠费后,重新计算6个月待遇等待期,从第7个月的首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渠道

未缴纳2023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请于3月31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完成基本和大额职工医保缴纳:

1.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携带参保人身份证件、扣费银行卡前往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团结路65号江津政务服务中心2楼)税务窗口缴费;

2.镇(街)社保所或税务所缴费:携带参保人身份证件、扣费银行卡前往镇(街)社保所或税务所现场缴费;

3.网上缴费: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办税-居民社保-登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办理”板块办理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

并将今年应缴长期护理险费用足额存入指定邮政银行账户。

若对参保缴费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3-47555922(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或023-47512366(江津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佳蔚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