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第六届歌手大赛火热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2023-07-17 15:35

江津融媒讯(记者 陈俊希 实习记者 刘也涵)7月17日,记者从区文联获悉,即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由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文联联合主办的“活力江津·魅力之城”“佳华杯”江津区第六届歌手大赛火热报名中。

这里有一份一站式报名指南,请查收!

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具有江津户籍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2.在江津生活、工作或学习的非江津户籍人员,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村(社区)证明;

3.上一届声乐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相同组别比赛。

(二)组别

小学A组(1-3年级)、小学B组(4-6年级)、中学组、成人民美组、成人流行组。

(三)参赛形式

参赛选手自选一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歌曲,演唱形式不限,组合不超过5人。

报名方法:

(一)参赛选手可加入QQ群(江津区第六届歌手大奖赛交流群,群号:678484209),在群文件中下载江津区第六届歌手大奖赛报名表,填写并上传进行报名,然后将报名表传至指定邮箱:

1.小学A组:87207773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党老师 13883857639

2.小学B组:115092494@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7784275668

3.中学组:39060768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5825939668

4.民美组:2048326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 13808327706

5.流行组:87138097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13983669478

(二)报名费:初赛20元,复赛100元,决赛200元。

赛程安排:

(一)初赛:采用网络海选,由参赛选手录制视频参赛,参赛视频在2023年8月19日前按组别上传到指定邮箱。

(二)复赛:2023年9月16—17日举行

(三)决赛:2023年9月23日举行

奖励办法:

按照各组初赛海选出15-20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各组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各组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分别颁发证书及奖品,并推荐优秀歌手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歌手比赛。一二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比赛要求:

(一)初赛

1.参赛选手需严格按照视频比赛要求执行:录制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音同步,每一个视频均为连续录制,不可暂停;

2.比赛视频录制时需报幕(自报姓名、组别、曲目),在开始演唱时要一气呵成,不得镜头切换、不得假唱;

3.要求手机拍摄,无需使用高清晰度专业摄像录制。演唱曲目录制时须横屏拍摄,画面间距尽量控制在1.5米至2.5米,着装得体大方。在录制画面中只允许出现选手本人,全程不能离开画面;

4.初赛演唱歌曲不超过4分钟;

5.拍摄场景要求简洁。

(二)复赛

1.2023年8月25日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江津文艺、江津区文化馆等公众号公布进入复赛的名单,下午进行抽签,按照组别上传复赛伴奏音乐到指定邮箱;

2.参赛时,参赛选手请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凡是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成绩公布后发现的)、未按时签到抽签或未按抽签号顺序参加比赛、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3.复赛结束当天,每组前10名进入决赛的选手当场抽签。

(三)决赛

1.2023年9月19日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江津文艺、江津区文化馆等公众号公布进入决赛的名单,请参赛选手按照组别上传决赛伴奏音乐到指定邮箱;

2.参赛时,请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凡是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成绩公布后发现的)、未按时签到抽签或未按抽签号顺序参加比赛、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认真阅读大赛活动通知和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须知并承诺遵守;

2.参赛选手必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凡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请参赛选手及家长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未成年选手必须有家长或老师陪同,注意安全。参赛选手比赛往返途中如遇事故与组委会无关;

4.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比赛;

5.比赛须知以及其他比赛的未尽事宜将在比赛QQ群,江津文艺、江津区文化馆等公众号中补充说明,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和查看。

责任编辑:黄娅秋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