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渝津城违建公字(2024)051201号】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3-22 16:18

经查,位于 江津区鼎山街道双宝社区罗团堡居民小组金博爱学校操场内擅自修建约108平方米的彩钢房屋,未经规划许可,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明,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24年4 月3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江津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联 系 人:钟袤斐 联系电话:023-47226998

联系地址: 江津区鼎山街道城管大队办公室

编辑:李红霞
编审: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