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旅游行业乱象 全区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5-04-28 17:16

为持续优化我区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4月28日,我区召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记者会上获悉,从本月起至今年12月,全区范围内将开展为期9个月的,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以低于成本价格招徕游客,通过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虚假宣传,夸大旅游服务内容、标准,误导游客消费;未与游客签订合同、选择不合格供应商、租用无客运资质车辆、擅自变更行程等。

(二)整治导游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擅自变更行程、缩短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车销、向游客索要小费等问题。

(三)整治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做好查处旅游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勾结,通过商业贿赂获取交易机会、谋取不当利益,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景区及周边秩序。属地镇街统筹做好清理景区及其周边游摊散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区公安局统筹做好打击“黄牛”倒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做好整治景区内商家强买强卖、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区交通运输委统筹做好规范景区及周边交通秩序,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等。

(五)整治“四黑”问题。查处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和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检查旅行社落实“五不租”情况;区交通运输委加大对非法从事旅游客运活动车辆的检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无相关经营许可的购物店等。

举报方式:

重庆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区文化旅游委:47521329

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区文化和旅游委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区文化和旅游委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区文化和旅游委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区文化和旅游委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记者 王茜

编辑:徐莹
编审: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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