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城区禁放 上月136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拘留

来源:华龙网    2019-02-01 14:13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张瀚祥

重庆商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1月15日,涪陵区人姚某(男,40岁)未依法办理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使用普通客车从湖北省利川市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丰都,途经石柱县冷水镇时,被民警查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这是重庆公安机关严查严管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25起,治安拘留136人,收缴非法产品8325件。

按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从2019年2月1日起,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据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专家用大数据告诉你禁燃原因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韩政

重庆商报讯 你知道禁燃背后的原因吗?1月31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主任蒋昌潭对历年来的监测大数据分析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以2016年春节为例,由于大气扩散条件不好,重度污染天气从初一一直持续到初三。

“从历年除夕夜至初一PM2.5浓度逐时变化来看,除夕夜19时左右起,受烟花爆竹燃放的影响,PM2.5小时浓度开始逐步攀升,正月初一凌晨1—2时出现陡升,并达到小时浓度峰值,之后浓度逐渐下降。”蒋昌潭说,从历年除夕夜PM2.5浓度峰值比较来看,2018年除夕夜PM2.5峰值比2017年除夕夜上升52.1%,仅次于2015年和2016年。

据了解,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日除夕—2月21日正月初六),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天,比2017年春节期间(1月27日除夕—2月2日初六)减少2天。

“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颗粒物等有害物,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烟花爆竹燃烧生成的烟气中的大量氮氧化物会与碳氢化物生成二次污染物,可刺激人的眼、鼻粘膜。”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大气所副所长张丹介绍道。

据市燃管办近3年统计数据,全市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一般火灾36起,造成轻伤410人。

责任编辑:罗梅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