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字号”身份证颁发

来源:江津日报    2019-06-10 17:42

本报讯(记者 邓浩)6月6日,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为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颁发全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标志着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了“国字号”身份证,享有市场法人主体地位,以法人主体资格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立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李家村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民人人有股份。目前,全村固定资产折资268万元、资源资产折资9585万元,按“有人有地配1股、有地无人或有人无地配半股”的方法共配股份12505股。此次赋码登记后,石门镇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以法人主体资格,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上印有N打头18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责任编辑:李思萱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