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法防洪,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将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镇街防汛抗旱责任人、堤防、水库、山坪塘等防汛抗旱“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清单及“三个责任人”、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和联络人(详见附件)通告如下:
附件:
1.江津区2020年镇街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江津区防指成员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
3.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清单及“三个责任人”名单
4.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水库)
5.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水电站)
6.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大山坪塘)
7.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泵站)
8.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山洪灾害易发区)
9.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堤防)
10.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城镇易涝区)
11.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闸坝)
12.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涉水旅游景区)
13.江津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统计表(在建涉水工程)
附件下载:津汛办【2020】3号关于2020年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告.rar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